宫外孕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来源:社保查询网 时间: 2023-03-30 18:21一、宫外孕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 不同地区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不同,有的地区要求职工的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而部分地区则要求需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因此要以当地的要求为准。一般情况下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宫外孕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宫外孕的话是可以申报生育保险的。如果你的单位缴纳了五险的话。这一项目是包括在其中的。但是只能够报销医疗费,而且报销的方式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去报销,享受国家医疗保险的基本报销。在此之外是没有任何生育津贴的。因为宫外孕是属于怀孕期间并发症里的异位妊娠。所以可以报销基础的医疗费用,至于津贴和产假部分是不享有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宫外孕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实行定额包干
2、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的生育津贴暂由原单位发放)。
3、计划生育手术以及引起的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并发症、分娩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4、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属于非城镇人口或为在任何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可以享受生育期间的部分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宫外孕手术不仅能报销还有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宫外孕手术终止妊娠,属于人工流产,也是流产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流产的,带着相关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上一篇: 天津生育险可以报销宫外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