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险可以报销宫外孕吗

来源:社保查询网    时间: 2023-03-30 18:21

天津生育险可以报销宫外孕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能报销。宫外孕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保障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因生育发生的并发症、分娩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等,因此在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后,宫外孕是符合报销条件的,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天津市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男方生育保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条件: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

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报:

(一)网上申报,参保单位通过登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hrss.tj.gov.cn/ ecdomain/ framework/tj/index.jsp) 生育津贴申报栏目,进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报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经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印鉴齐全,存档备查,完成网上申报。

(二)现场申报,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异地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时,可到参保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证》(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申请增加晚育独生津贴时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6、特殊情况下申报的其他要件。经办机构核实申报材料齐全无误,录入申报受理系统,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处理单》交参保单位,现场申报受理成功。(备注:特殊原因无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其他要件。)

一、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妊娠登记

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并在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2、提交材料

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保险证、妊娠诊断证明、妊娠化验单、生育证明等材料。

3、住院登记

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都需要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4、领取报销费用

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扩展资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生育费报销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①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②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

5)处方底联;

6)检查报告复印件;

7)门诊病历复印件。

③住院医疗费票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二、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参考资料: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

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医保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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