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社保查询网    时间: 2023-03-30 18:42

1.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在已经没有陕西省建设厅这个机构,正确名称是“陕西省住房与建设厅” 陕西省建工集团总公司与陕西省住房与建设厅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官网http://jszf.shaanxi.gov.cn/

2023陕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是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报名入口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http://jszf.shaanxi.gov.cn/),考生需要进入网站首页导航栏考试考务-考试考务系统入口--考试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缴费,


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陕西省商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起草全省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全省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省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省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省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

(九)承担组织协调我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省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省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我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四)监测全省投资环境,受理并调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的空港、陆港和江河口岸及电子口岸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八大员证书查询

答:

换证流程

1、个人用户注册。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在“个人用户”栏进行注册,查询本人证书信息。

2、换发电子证书。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提示进行操作,系统将自动完成“电子证书”换发。


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app下载

陕西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第一批次:报名序号为000001至080000,考试时间为5月22日、5月23日。

第二批次:报名序号为080001至200000,考试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查询报名序号请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具体操作进入网站首页导航栏考试考务-考试考务系统入口--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找回报名序号。考前七天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


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

西安咸阳两市电话将于2006年9月16日并网,咸阳电话升八位 陕西省西安、咸阳两个城市将于2006年9月16日实行电话并网,采用统一区号029,咸阳固定电话在原7位号码前加“3”,升为8位。

原咸阳区号“0910” 将于2007 年2 月16 日并网工作结束后停止使用。


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

这个目前没办法在网上查询,派出所通知时间去取,按时去取就行了。一个月就能去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增项报名条件:报名前,已考过二级建造师某一个专业,报名时可以免考两科公共课,管理和法规,直接报名专业课程实务就可以。

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本专业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陕西省发)》,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3.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特别说明: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不包含党校学历和校内文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

四、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3月8日09:00-3月12日17:00

缴费时间:3月8日09:00-3月13日17:00

参加考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进入网站首页导航栏考试考务-考试考务系统入口--考试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

五、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增项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版)命题。

(二)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jpg格式、626*413以上像素、60KB以上,300KB以下大小,蓝底),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电子版),请按格式要求上传。

(三)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后即可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61元。交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

(四)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和证件照等内容。一旦报名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可更改,已缴费用将不退还。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集体领取发票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考生名单)在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票据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00时。

(七)考试属社会公共资源,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若连续两年报考成功未参加考试者将被限制报考。

(八)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需在综合服务中心网站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络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审核。网络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有关详情请考生关注我中心官网(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和微信公众号(陕住建综合服务中心)。

(九)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八、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029-87396261转4(报考期间电话咨询量大,请考生谅解)。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034室


9.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app

陕西二建电子证书领取流程为: 1.登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zf. shaanxi.gov.cn/); 2.选择“电子证书”; 3.再选择“个人下载入口”; 4.完成信息输入; 5.选择打印,即可获取电子证书。 经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电子版执业资格证书。


1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陕西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146万户建档立卡户如期实现“安居梦”。同年10月,一场覆盖农村所有房屋的“安全保卫战”也在三秦大地上悄然拉开帷幕,为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再添新保障。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兜底线、打基础的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持续用力,推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

截至年底,陕西省基本完成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实现排查村庄全覆盖,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紧盯目标任务 科学谋划聚合力

陕西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以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和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要求。我们有责任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体检’、彻底‘诊治’,让农民群众住得更安全、更放心,享受到更多的发展红利。”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韩一兵介绍说。为此,该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督促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该厅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的农村房屋安全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还建立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农村房屋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4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背书,夯实工作责任,实行闭环管理。

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明确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精准施策 多措并举解难题

排查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操作层面缺乏实施细则,县级以下技术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住房安全意识不强,是排查整治工作起步阶段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

“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用来克服的。为了把排查整治工作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切实抓重点、解难题、破困局,做到精准施策、务求实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付涛说。

面对千万量级的农村房屋,在建立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排查整治工作网络体系的基础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摸清房屋底数,实施精准管理。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逐项落实、稳步推进。动员并组织村“两委”、包村干部和技术人员逐户排查房屋安全情况,严格落实“一户一房一档”要求,确保全覆盖、底数清。

为规范工作流程、便于基层操作,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陕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提供遵循。围绕破解排查鉴定方面的技术难题,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邀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有关专家,编制《陕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重点对使用预制板楼(屋)盖的房屋、经过改扩建及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及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排查及时给予技术指导。

在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技术保障方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市县镇村培训信息采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1.7万人,实现辖区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全覆盖,并指导各级部门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和评估鉴定。

在各项保障措施巩固到位的基础上,陕西省各市县镇村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共排查农村房屋172万户,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21万户,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重点排查任务。

提升工作质量 强化督导抓落实

精准系统信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认真比对数据,确保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中各地行政区划精确到镇、村,并安排人员入户反复核实建筑面积、层数等数据和安全情况,做到信息填报精准无误。

坚持边查边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县对重点排查阶段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鉴定,对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整治方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春节临近、农村返乡人口逐渐增多、人员聚集的特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市县镇村持续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监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已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制定整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对整治不到位的加强监管,禁止使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房屋安全。

强化督促指导。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市县,督促抓住工作重点,盯准时间节点,攻克堵点难点,不断提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和成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各市县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目前,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的全面排查工作已在陕西全面展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巩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全力做好排查整治后续工作,为三秦百姓农房安全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添彩。


11.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建

陕西二建通过审核可以去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进入考试考务专栏,点击成绩查询系统入口,选择你要查询的资格考试,输入信息查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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