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社保查询网 时间: 2023-03-30 18:091、参保职工社保(包括生育保险)的: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3、当事人生育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收据及明细、孩子的出生证等证件及资料;
4、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享受生育待遇,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可由用人单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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